庭院内部的各种组合原则, 院落组合,是每个园林创作中必然遇到的一个空间组织阶段。因为院落是划分区域后的最小的空间单位,不管这座园林以什么为主体,或是怎样进行围合,院落是始终存在的。一般园林院落的主体是由单体建筑充任的,也就是《园治》中立下的“凡园圃之基,定厅堂为主”的“规矩”了。我国古典园林中的院落布置形式有规则式和自由式两种。规则式的院落组合中,又以半封闭的三合院和封闭的四合院为其最基本的形式,并以它们为基础,衍生出各种复杂的其他组合形式来。由于它们包含着庄重严肃的,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呆板的气氛,所以这类组合形式,在园林中,尤其是气候条件比较优越的南方园林中,采用得比较少,而较多地采用后一类——自由式的院落组合。所谓“自由式”,当然不是随意地乱摆,而是要遵循一定的规律进行布置。它仍然需要突出重点,确定主要建筑的位置,然后对其他景物随宜布置,高低错落、曲折参差、主次分明地组织各个画面,创造“天然”的气氛,保持着各种景物之间的有机联系。庭院假山